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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

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交易纠纷调解操作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8-11-12 10:37

 

第一条 为妥善解决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发生的交易纠纷,维护正常交易秩序,根据《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交易规则(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酒品交易纠纷,是指在酒品交易活动中,交易一方或与酒品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认为交易相对方、其他交易相关方存有违反市场规则、约定或影响交易正常进行且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产生的矛盾或纠纷。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争议各方,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及与争议事项有利害关系之第三人。本细则所称的申请人,是指因酒品交易纠纷事项提出申请调解或处理请求的交易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主体;争议指向的对方为被申请人;申请人、被申请人之外的与争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人为第三人。
第四条 申请人认为在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进行的酒品交易活动中,被申请人的行为违规违约或损害其合法权益,向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提出调解申请的,适用本细则。
第五条 酒品交易纠纷调解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交易规则,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在申请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实施。
第六条 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是酒品交易纠纷的调解主体,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调解申请,对争议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依据本细则组织争议各方调解争议事项。
第七条 申请人可向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提出酒品交易纠纷调解申请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对信息发布内容有异议的;
(二)交易相对方涉及违规行为的;
(三)交易相对方故意不作为或不当作为,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 (四)对交收、结算有异议的事项;
(五)与酒品交易相关的其他事项;
(六)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认为可以受理的其他纠纷事项。
第八条 申请人可直接提出酒品交易纠纷调解申请,也可委托律师提出申请。由律师代理提出酒品交易纠纷调解申请的,代理人还须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九条 申请人提出酒品交易纠纷调解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酒品交易纠纷调解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三)纠纷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代理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并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应自收到酒品交易纠纷调解申请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在不予受理决定书中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受理酒品交易纠纷调解申请的,应在核实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及有关事项基础上,促成争议各方化解矛盾。争议各方均接受调解的,可由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约请争议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调解协议。简单性酒品交易纠纷调解的期限,为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重大、复杂性酒品交易纠纷调解期限,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长。
第十二条 酒品交易纠纷调解协议,原则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
 (二)争议的事项和请求;
 (三)调查核实的过程;
 (四)调解认定的事实、证据和相关依据;
 (五)调解意见;
 (六)双方执行调解意见的约定及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酒品交易纠纷调解过程中,争议各方对请求或主张负有举证责任,如实陈述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得隐匿、伪造证据。争议各方不提供相关证据的,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调解申请。
第十四条 争议各方违规违约或拒不执行酒品交易纠纷调解协议,造成相关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各方认为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调解人员与本争议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有权以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参加调解的人员认为自己与本争议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应自行申请回避。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第十六条 争议各方经调解未果或不愿意接受调解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所有。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