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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

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会员适当性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9-08-07 13:28

 第一条 为规范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市场参与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参与者合法权益,根据《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交易规则》(试行)、《北酒所酒类交易平台会员管理制度》(试行)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员适当性管理的实施不能取代会员本人的判断,也不会降低会员参与本平台交易的固有风险,相应的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会员自行承担。

第三条 会员适当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了解会员的相关情况并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

    2.了解拟提供酒类交易业务的相关信息;

    3.确定会员之风险承受能力与本平台提供之酒类交易业务的风险相匹配,并进行持续跟踪和管理;

    4.成为本平台会员前,须向其介绍酒类交易的内容、性质、特点、业务规则等,进行有针对性的会员教育;

    5.揭示进入本平台参与酒类交易的潜在风险,与会员签署《风险提示书》。

第四条  本平台可根据会员在本平台所参与的交易活动的类型设置准入条件。会员准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组织或法人的资质证明、酒类行业现货知识水平、诚信记录等方面的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会员准入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会员,本平台有权拒绝其进入平台参与交易。

第五条 本平台通过现场、报刊、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开展会员教育和风险揭示,引导会员理性交易。

第六条  本平台配合相关监管机构对落实会员适当性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员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隐瞒、阻碍或拒绝。

第七条 本制度由本平台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北酒所中国老酒交易平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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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2